婆家離婚的小叔子,要帶著自己的兒子來哥嫂家長住,換成你是嫂子,你願意接納離婚的小叔子和年幼的小侄子嗎?
有人說,都是一家人,多兩個人無非就是多兩雙筷子,不費什麼事情,何必為了一點錢跟自己親兄弟撕破臉皮。
有人說,即便是一家人,那也應該有邊界感,不能隨便去別人家長住,哪怕是親哥嫂也不行。畢竟,有些時候,人心不足蛇吞象,升米恩斗米仇。你一百個好,都不如一個不好。
其實,不管是自家親兄弟,還是遠房親戚,都不應該長期住在一起。偶爾借住幾天無可厚非,是親戚家人之間的親近和救濟。但如果長期住,那麼就會徒生是非了。
莫麗剛和老公談戀愛的時候,就發現老公是個孝子,喜歡對家裡的所有事情大包大攬。不但公婆的生活費包攬了,甚至連小叔子每月讀書的生活費也全都包攬了。
當時兩個人還沒最終確定結婚,莫麗也不好過多干涉老公的孝順。然而,等兩個人結婚了,老公卻依舊沒有絲毫收斂,反而還理直氣壯地指責她:結婚之前我就補貼父母,怎麼結婚之後就不能補貼了?你也太強勢了。
為了夫妻感情,莫麗只好讓步了。可她的讓步,卻讓老公得寸進尺了。原本老公只是負責公婆和小叔子的生活費,可越到後面,不管公婆在任何需要花錢的地方,老公都有求必應,毫不推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