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甚至她自己,都認為理所應當——不但「大的就該讓小的」,她只是女兒,女兒就得讓著家裡的「香餑餑」,家裡的「獨苗」,那個兒子呀。
但小梧能忍,不代表她老公能忍。
結婚十年,女兒小學都沒畢業。平時喜歡拿媽媽沒幾支的廉價口紅畫嘴巴塗口紅就算了,喜歡踩高跟鞋也算了,畢竟小女孩嘛,可能就是喜歡這些。
但這天,孩子超出平時放學回家時間一小時了,還沒到家。她爸爸都下班回來了。
小梧和老公著急,忙出門找孩子,東跑西問的,還是不見蹤影。最後情急之下,孩子爸爸終於做了一個決定——報警。
結果,報警還沒一會兒呢,警察都還沒趕到這裡來,老公眼尖地瞅到孩子。小女孩兒背著書包,好奇又認真,眼巴巴地看著大賣場跟前的年輕姐姐們穿著商家要求的新衣服「走秀」呢。
孩兒她爸生氣又崩潰,但好在孩子終於找到了。連忙跟警察解釋清楚後,他們帶小孩兒回了家。
回到家,小梧老公大發雷霆,批評小孩兒怎麼這麼不懂事,能急死人。小姑娘委委屈屈地快哭了,解釋說:「我……我提前告訴媽媽了……媽媽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