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幾年後,弟弟結婚,在城裡首付了新房子,她才知道自己的嫁妝跑哪兒去了。
全拿去貼補弟弟了。
而且不止這二十萬她的彩禮。小梧和老公婚後,她想方設法百般求情地才申請來老公作為女婿對丈母娘家的「體恤錢」。她想著,自己全職帶孩子了,沒收入,這些錢,就當是她這個女兒奉上的養老錢吧。
當然,也是很多年過後她才知道,這哪裡是養老錢,分明是弟弟新房的還貸錢!
小梧為了孩子放棄工作,雖然有什麼所謂的「好媽媽」「好妻子」「賢內助」標籤貼給她,也改變不了一個既成事實——她沒有社會地位。
忙著收拾家裡內務,給老公孩子做飯,全盤管理教育女兒就算了,她連一些正經的「家用支出」——孩子的補習班啦,孩子的新衣服啦,甚至孩子的零花,家裡雜七雜八的消費,她都得小心翼翼地去跟老公「要」。
有人要問了:就算是全職太太,她不是有副業嗎?而且這老公不至於一分錢都不給她吧?
確實是有的。不過,這些她的「私房錢」,一分不少地都送娘家去了呀——準確來講,都花在了她弟弟身上,那個小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