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完老婆的解釋,我內心更加憤怒。自己每個月收入8000塊錢,總是毫無保留交給老婆七千。自己有時多花銷,還得向老婆申請。可沒想到老婆卻背著自己拿我的工資去買房,還只寫了她父母的名字,現在甚至還幫著她父母每月還房貸,這讓我真的難以接受。
老婆還在爭辯,說那套房子其實應該屬於她父母,她只是支付了部分錢盡孝而已。她之所以沒及時告訴我,也是想賺了錢補回去就好了。可沒想到我居然提前發現了,她還說我們現在居住的這套房子,就只寫了我一個人的名字,我也沒同意加上她的名字。
就這樣,兩個人因為房子加名的事,一直僵持不下去。到現在已經冷戰了好幾天,看著老婆沒有絲毫愧疚的臉,我真的是很心寒。我沒想到我對她如此好,她卻這樣辜負我的信任。我現在連離婚的念頭都有了。大家說,遇到這樣算計的老婆,我該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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