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問她,為什麼買房卻不告訴我?為什麼拿著我的血汗錢去她娘家買房子?老婆卻理所當然地說,房子首付30萬,她爸媽出了15萬,她出了15萬,她的15萬,其中有3萬是她存在父母那裡的私房錢,2萬則是我們結婚時的禮金,另外10萬則是我每月交給她工資後她悄悄攢下來的錢。
我問她房子寫了誰的名字,沒想到老婆的話,卻更讓我氣憤。她說在她娘家那邊買的房子,房子肯定只寫了她爸媽的名字。我問她,那她出的15萬算什麼?贊助她父母買房嗎?那以後這房子留給誰?你別忘了,你還有個還沒結婚的弟弟。
沒想到老婆死不悔改,反而臉色不改地說,反正這15萬給她父母買房,就當是她孝敬她父母的。至於以後她父母把房子留給誰,則是他們的自由和權利,我們無權干涉。而且房子的貸款,每月她爸媽出1500元,剩餘的一半房貸則由她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