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僑網11月28日援引美國中文網報道,根據美國聯邦法官當地時間周一(27日 )的裁決,上周承認了與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有關的刑事指控的該公司創始人趙長鵬目前必須留在美國。
當地時間11月21日,美國檢方稱,全球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CEO趙長鵬將辭去其幣安CEO職務,並承認違反美國反洗錢法,幣安將支付約43億美元(約合人民幣307億元)罰款和解。
11月22日,趙長鵬在社交媒體發布長文稱,「我辭去了幣安CEO的職務。不可否認,情感上並不容易釋懷。但我知道這是正確的選擇。我犯了錯誤,我必須承擔責任。這對我們的社區、幣安和我自己都是最好的。」
上周,美國地方法官布萊恩·津田(Brian Tsuchida)同意以1.75億美元保釋金釋放趙長鵬。美國司法部則要求美國地區法官理察·瓊斯在11月27日之前撤銷津田的決定,該決定即允許趙長鵬在明年2月23日宣判之前返回阿聯。
美國地區法官理察·瓊斯(Richard Jones)表示,另一名法官允許趙長鵬在明年2月23日的量刑聽證會前返回阿聯,美國政府對這一決定提出上訴後,他將審查趙長鵬是否應該留在美國。瓊斯說,趙長鵬不能回到阿聯,「直到法院解決了政府的審查動議。」
公開資料顯示,趙長鵬同時被承認為阿聯與加拿大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