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兒自從結婚後,就對我冷淡了很多,每次我打電話都愛答不理的,估計都是她婆婆和她老公教唆的。 我女兒已經結婚三年了,這三年她很少回家看我,就是過年,也藉口加班,不回來走親戚,這讓我非常生氣,養個女兒等於白養了。
其實我心裡明白,我女兒之所以這麼恨我,還是因為她結婚的時候,我問她婆家要了40萬的彩禮。我沒有讓她把這筆錢帶到婆家去,我用這筆錢給我兒子交了房子的首付。
做父母的,誰不疼自己的兒女,我也不想用女兒的彩禮錢給兒子買房,可是眼看我兒子已經23了,到了該說對象的年紀,我手裡又沒錢給兒子買房子,我不能眼睜睜看著兒子打光棍兒啊。
再說了,我把女兒養這麼大,供她上了大學,在她身上也花了不少的錢,她如今找了一個條件好的婆家。我給她婆家多要點兒彩禮,幫襯一下我兒子,不是應該的嗎? 誰知道我養了一個白眼狼女兒,她結婚以後,連三天回門都沒回。
我打電話問她為什麼不回來,女兒說我收了她婆家的40萬彩禮,卻沒有一點陪嫁,讓她婆婆和老公很不滿意,他們家說我不是嫁女兒,是賣女兒,既然把她賣給她婆家了,那以後她就不回來了。
既然女兒靠不住,我就把所有的心思放在了兒子身上,希望兒子迷途之返,好好工作,努力掙錢,給我娶個兒媳婦,生個胖孫子,也讓我享受一下天倫之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