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麗珍身上看到的永遠是對於「新鮮感」的追逐,她想永遠活在愛里。可惜愛情的保鮮期就是那麼短,這可能是愛情唯一的公平性。就這樣,她用自己的華美的外衣在男人世界裡,遊刃有餘。短短十年的時間,她的感情世界異常豐富,從來沒有空窗期。她似乎在用行動證明「香港第一艷星」的魅力。就當好友們認為她將一直這樣戀愛下去時,李麗珍突然對外宣布:息影,結婚。這個重磅消息讓當時的圈內朋友和圈外一眾影迷大呼意外。你以為那個將要和她結婚的幸運兒是誰?是什麼天選之子?都錯了!對方就是一名普普通通的音樂人,重點是長相醜陋,兩人很不相配。女神的選擇總是比較任性,這種醜男總能抱走大美女的橋段觀眾也不陌生,畢竟人猿泰山也有美女愛。令人意料的是,這段洗手作羹湯為人賢妻良母的日子,李麗珍並沒有堅持很久。他們的女兒一出生,兩個人就失婚了。那張紅擦擦的結婚證,對於李麗珍這個被寵壞的小女孩來說並不是牢不可破的束縛,媒體問及失婚的原因時,她說,「30歲,想結婚了,他當時剛好出現了。」剛好這個詞,完美的表達了女神結婚前的心理活動:剛想結婚,人出現了,那就結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