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琛可憐巴巴,我雖然生氣,但也無奈。婚禮辦了,結婚證領了,難道因為小叔子的事情,我也鬧離婚嗎?我安慰自己,反正侄子是婆婆帶著,小叔子兩口子就算丟下孩子,但兩人在外地打工,都有收入,生活費肯定會給婆婆的。都是一家人,我們也稍微幫襯一點,也不是不行,就這樣吧。
當時我壓根就沒想過,一個人如果會說謊,那麼他就不可能只說一次謊言。所以,我壓根就沒把李琛的工資和小侄子的生活開銷放到一起。婚後,我沒問李琛要工資卡,我覺得沒必要。夫妻雙方,各自有各自的開銷,所以各自存錢,也沒啥問題,都一樣的。生活就一直這麼過著,我發現貓膩,是在我懷孕5個月的時候。
我和李琛外出買東西,但我忘記帶錢包了,身上錢不夠,我就問他要卡。李琛表情怪異,不怎麼情願,直到我生氣,他才拿出來。我很快就知道為啥他不願意給我了,因為不到8百元的東西,他的卡居然餘額不足。面對我的質問,李琛說了實話,原來婆婆為了不讓小兒子兩口子離婚,從兩人丟下孩子去了外地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