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過年我們一家三口沒回去是因為那幾天剛好感冒發燒了。 所以端午節是否回去我也拿不定主意,可我媽一次又一次地打電話來叫我回,老婆就會不高興,她說:「催成這樣,看來這次回去的事情應該不小。」
我有8000塊私房錢,最終是上交了5000塊(約台幣21000元),老婆才同意帶著6歲的女兒陪我回鄉下過端午。
我買了很多好吃的裝滿車尾箱回去,爸媽看到我的時候笑呵呵的,我似乎很久很久沒見他們這麼開心過了,那一刻我覺得很慚愧,作為兒子,我應該多回家陪陪他們的,雖然他們還不到60歲,但是頭髮也開始白了,媽媽的門牙還掉了一顆。
晚上吃飯時,爸媽把好吃的都夾到女兒碗里了,一隻雞腿兩隻雞翅,至於另一隻雞腿,夾給了我老婆。 我真不明白,這麼好的公婆,這麼好的爺爺奶奶,怎麼我老婆和女兒卻與他們不親呢?
我也不明白為什麼每次回家老婆都是看弟媳的決定,弟媳不回她獨佔公婆的疼愛不是更好嗎?
吃飽飯我們一家人在客廳看電視,老爸去摘了一籃子荔枝回來給我們吃,現摘的就是新鮮,我們一家三口吃得停不下來,吃飽後我媽還貼心地給我們一人端來一碗鹽水,怕上火嘛。
到了晚上10點,媽媽包的粽子熟了,我們只開了一個三角粽試試味道,因為實在吃不下了。
吃了粽子,我媽說:「阿春(指我),鄉下裡的人越來越少了,很多人都去都市裡跟兒女生活了,就連我們平時引水喝的那條小溪也快沒水了,我和你爸沒打算要去你和你弟家生活,我們打算在你弟的都市買房子,上個月已經去看過了,70平方的兩房,48萬(約台幣205萬),你出個20萬(約台幣86萬)吧?」
我媽的話使正在喝茶的我嗆到了,20萬雖然不是大數目,可我也沒有啊,我經營著一家小店鋪,以前每個月都能賺個2-3萬(約台幣9-13萬),最近兩年每月只有七八千(約台幣3~3.5萬),減去房租和一家三口的生活費基本不剩什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