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舅舅要接走我,正如我媽當初所料,我爸不肯。我媽當初寫了遺囑,她名下的所有東西,都歸我一個人。我覺得我要替我媽守住這些,雖然後面還是沒能守住。加上家裡發生這些事情,我也一夜之間長大了,我也不願意去舅舅家,擔心影響舅舅和舅媽之間的感情。左鄰右舍,都知道我家這點事情。
所以為了不讓人一直戳脊梁骨,繼母在我考上高中後,讓我繼續念書。不過我爸爸,就可笑了,在他身上,我真真切切,感受到有了後媽就有了後爸。或者說,我爸比我繼母態度更差,至少繼母還需要表面功夫,但我爸不需要,畢竟我是他的親生女兒,打罵我都能說是為了我好。尤其是妹妹出生後,我爸對我的態度,更差了。
後來我考上了大學,我爸在繼母的挑撥下,其實不想讓我念大學。還是我告訴舅舅之後,舅舅過來要說法,要我爸拿出當初我媽留給我的東西。我爸才不情不願,把四年大學的學費都給了我。我對我爸早就徹底失望,念大學開始,我就沒有回過家。我要過生活費,但我爸一毛沒給。大學四年,是我自己打工和我舅舅的幫襯,才撐下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