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父親和母親勸我慎重考慮,希望我嫁個城裡人,讓我以後過上好日子,可是我偏偏不聽話,非要嫁到窮山溝里。
我據理力爭,我說我相信自己的眼光,不會看錯人的。等我嫁過去以後,我們夫妻一心一意地過日子,靠勤勞的雙手一定能把日子過好。
父母只好遷就了我,他們見過我男朋友之後,對他的印象還不錯,他們也慢慢地接受了一切。
讓我意外的是,我結婚的時候,父母陪嫁了我5萬塊錢,在當時真是不小的數目了,我知道這是父母大半輩子的積蓄。
我捧著那5萬塊錢,心裡百感交集。我知道父母怕我受苦,才把他們省吃儉用攢下的錢給了我。
父親告訴我,把這五萬塊錢在縣城裡買一套房子吧,以後有了孩子,讓孩子來縣城上學也方便一些。
當時房子很便宜,我聽了父親的話,花了4萬塊錢買了一套90平方的房子。
我和丈夫想在村裡發家致富,我們就把縣城的房子租出去了。
我和丈夫承包了一座山林,我們在山上種果樹,養雞。平時我們賣大公雞、老母雞,還賣土雞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