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柳晨,今年26歲,是一家知名廣告公司的創意總監。我有一個30歲的老公,叫張浩洋,是一名自由攝影師。
我們結婚已經兩年了,但是我們的婚姻並不幸福。
我老公是個很有才華的人,他拍的照片很有藝術感,很多雜誌和網站都找他合作。
但是他也很懶惰,不願意接太多的工作,只想拍自己喜歡的東西。他的收入很不穩定,有時候一個月能賺兩三萬,有時候一個月就幾百,甚至沒有。
而我呢,作為一個創意總監,每個月都要忙得焦頭爛額,負責各種項目和客戶,我的收入比他高出好幾倍。
我們結婚的時候,我並不在乎他的收入,我覺得只要他有夢想,有才華,有愛情就夠了。
而且我們相戀的時候,張浩洋總是會提起他的母親,時常在言談中流露出對母親的深深敬愛和關心。
而且他常常會在周末為他母親買菜,陪她下棋,或者帶她出去散步。他還會為她精心挑選生日禮物,每年母親節都會親手做蛋糕給她。
他的這些小細節,讓我覺得他是一個很孝順的人,也是一個會尊重和珍惜女性的男人。看到這一點,我對他的感情更加深厚。
我的父母對張浩洋的印象並不好,他們覺得張浩洋過於清高懶散,而且還喜歡依賴他的母親,可能無法擔當起一個家庭的責任。
我卻覺得他們的擔憂是多餘的,我認為張浩洋只是一個孝順的好兒子,他的品質會讓我們的家庭更加美滿。於是,我不顧父母的反對,嫁給了張浩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