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自述:
我60歲退休後到現在5年了,一直相信著這句話,過著自在愜意的養老生活,退休前,雖然身在大企業,但我只是普通職員,在同間公司做了26年的工作,工作地點在郊區,公司沒有餐廳、也沒有專車接送。
上班時間越來越長,從一開始的7.5小時,變成8小時,再到9小時,直到我退休前幾年開始,更是幾乎形同沒有制度,主管要求加班就得加班,不加班就沒有業績獎金,因為底薪太壓,想賺錢只能都拼績效,所以過去很多年來,為了幫忙養家、還房貸、養孩子,我始終自願選擇拚命加班,只為了讓業績更好。
為了碎銀幾兩的代價,就犧牲了我的自由時光,剛開始工作的時候,我還能在週末或年節假日的時候,跟丈夫孩子去旅行玩樂、跟閨蜜朋友去逛街,而為了賺錢而拚命工作後,我就很少出門了,因為每次休假都沒有固定的時間,雖然有安排休假,但主管都是按照工作任務來排班,為了趕工,週末休假都可能會被叫回去加班,一到過節放假,更不用說了,我們屬於半服務性質的工作,每次放假總要回去輪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