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我們要來住一晚,兒媳婦百般推諉,卻把她父母弟弟都接來長住,我內心別提有多憋屈了。而讓我更憋屈地是,兒子還跟我提出,要在房產上加兒媳婦的名字,說他不答應,兒媳婦就不同意生孩子。
兒子一直勸我們大氣一點,說孫子比房子重要,更何況,即便加了兒媳婦的名字,房子兒媳婦也要不走。看著一直在勸說的兒子,我和老伴不禁有了生兒子還不如生女兒的感慨。
我不同意加上兒媳婦的名字,先不說兒媳婦的野心,就說她父母弟弟一大家子人來長住。萬一他們住著住著就喜歡上,不搬走了,那我們全款給兒子買的婚房,豈不是就要被兒媳婦坑走一半?
眼看著兒媳婦的弟弟也到了適婚年齡,一旦談了個合適的結婚對象,婚房指不定就惦記上自家姐姐的。我不想讓兒子去面對這樣的風險,可兒子卻偏偏被兒媳婦哄得找不到北,連自己父母的血汗錢都雙手奉上。
見我們不表態,兒媳婦也發怒了,直接對兒子怒吼,家裡沒房間了,讓你父母打地鋪吧。見兒子左右為難,我們也不打算再為難他,直接就打地鋪將就了一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