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43歲那年失婚,之後遇到了我現在的老婆,她叫李喬。李喬是個農村姑娘,只有國中學歷,第一次遇到她,她在酒店當前臺。個子高挑,長相漂亮,人很單純。我對她十分有好感,所以就將她安排到了我公司上班。
我公司不大,只有七八個員工的小公司,但我年收入還可以,有五六十萬(約三十萬臺幣),也算是個小老闆。我明目張膽的追她,每天給她送鮮花,給她買禮物,很快我打動了她的芳心。
其實我早就知道,她經不起我的追求。因為她家在農村,從小她父母也不怎麼愛她,她自己說,在酒店當前臺之前,她以前是在飯店做服務員,每天要洗碗端盤子,一天工作十幾個小時,工資不到兩千(約一萬臺幣)。她跟我在一起之後,我才知道,她很賢惠。而且還捨不得花我的錢,不怎麼逛街買包買衣服,即使買衣服,都是買70元以下價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