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珍和丈夫於林是大學同學,在大學裡相識相知相戀。在畢業的時候,別人都紛紛分道揚鑣,可他們的感情卻越來越深,以至於後來兩個人一起到了外地城市打拚。
打拚了3年,兩個人才決定結婚。但婆家條件卻很一般,不但玉珍父母要求的婚房買不起,甚至連8萬彩禮也拿不出來。
父母極力勸阻玉珍,讓她及時止損,可玉珍全都當耳邊風了,甚至還先斬後奏,偷走家裡的戶口本,跟於林領了結婚證。
原本就不情願拿彩禮的婆婆,在得知自己兒子不費吹灰之力就跟玉珍領了結婚證,更是一點也不著急了。父母沒辦法,又心疼女兒,只能以借的名義給了他們30萬買房。而這筆錢,之後於林也一直沒提起過要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