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前不久幫兒子收了一件快遞之後,我慢慢對兒子一家心寒了。
我是3月中旬過65歲生日,按照往年一樣,兒子都會早早給我準備禮物。而月頭的時候,兒子說寄了個快遞在我看守的小區那,要我幫忙簽收,然後我下班時就帶過他家去,順便一家子吃個飯。我那時候就心想,會不會是給我準備的禮物,歡喜地等了兩天,終於等來了那份快遞。
簽收的時候,快遞員說這個東西比較貴重,需要我當面驗收下,我也沒問兒子,就自作主張拆了快遞。而這麼一拆,讓我很是驚喜,原來是一台價值6千多(約新台幣2.6萬元)的最新款手機,由於手機盒覆膜包著,我也沒敢全拆了,就看了表面沒有損壞就簽收了。然後,還滋滋地用膠帶把手機給原封回去。
那天晚上帶著這件快遞去了兒子家,而兒子卻拿了起來,沒有直接給我。我以為他是要給我驚喜,等等過生日時才給我,所以我也沒有怎麼去過問,畢竟禮物這種東西,不能伸手去討要的。我依舊保持不知道的情況,一直坐等生日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