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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大後,我在省城上班也找到了我的白馬王子,結婚時,叔叔豪爽的說,我們家不要嫁妝,只要你對瑩瑩好,我送你100萬。
結婚那天,叔叔執意要在老家辦酒席,席間來了很多叔叔的朋友,很多我都不認識,他們觥籌交錯,喝的伶仃大醉,叔叔也癱軟在酒席上。
酒空人散,我和老公扶著醉酒的叔叔來到他臥房,看到了叔叔的保險櫃,因為今天辦酒席需要錢而沒有關閉,一個黑色的筆記本掉落在外面,我撿起來翻開一看,裡面是叔叔寫的,竟然是日記,我都不知道叔叔竟然有寫日記的習慣,本準備合上,但裡面有段內容卻吸引住了我:
12月20日,秦老大說,只要我想辦法在大哥車上做點手腳,大哥這條線路的貨就都歸我,如果不方便可以找他媳婦一起協助,跟秦老大打聽後才知道,原來嫂子竟然是大哥當年死對頭的女兒,雖然大哥救了她,但她一直恨著大哥,要是讓她幫忙,肯定會同意。 我驚呆了,原來爸爸和叔叔都是做著一些不可告人的事情,叔叔怨恨爸爸一直管教他,而且不帶他做這種事,想取而代之。 從後面的日記可以看出,叔叔雖然也有懺悔的心,但在金錢的衝擊下,他認為只要對我好就是彌補了大哥。 男友在一旁也是看的絲絲直冒冷汗,他呆了片刻跟我說:「咱們報警把,把這個殺人兇手繩之以法」,我剛想點頭,但想到叔叔畢竟養了我這麼多年,而且一旦報警,他的財產和能給我的物質條件也會灰飛湮滅,但畢竟是他害死了我父親,我到底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