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之後,我就一直沒有回家見母親,而母親也聽說了我和李雪復婚的事情,不止一次打電話責怪我,並且要求我和李雪再次離婚,我都沒有答應母親無理的請求。
最終在四個月之後,母親再次給我打電話,並沒有提及任何關於李雪的事情,而是對我說:「兒子,你半年沒回來看媽,我給你燉肉。」
想著上次回家,母親和李雪大吵一架,而且導致自己和李雪離婚了,這樣的事情,我真的不想再經歷第二回,所以開口拒絕母親:「吃不起,再吃又離了。」之後不管母親說什麼話,我都答應回家吃飯。
在一年之後,李雪給我生了一個白白胖胖的兒子,我和李雪也從來沒有帶著兒子回去見過母親,生怕母親再整什麼麼蛾子。最終母親可能也意識到了自己當初的錯誤,所以主動給李雪打了第一個電話,向李雪很認真地道了歉。
而李雪也不是一個斤斤計較的人,可能也是因為她自己做了母親,所以也有點理解我母親的想法了,最終選擇原諒了我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