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的時候,我明確表示自己暫時沒有多少存款,付不出多少彩禮。當時她們全家都不是很高興,不過不知道因為什麼原因,最後還是同意我們結婚了。 結婚後,我們的之間的關係不冷不熱,不過我的事業到時節節上升,一年後就成了公司的中堅力量,薪水也翻了好幾番。 就在這個當口,老婆的弟弟,也就是我的小舅子突然上門,開口就跟我借三十萬,說他要買房子。當時我所有的存款其實不止這個數,可是我又不是傻子,怎麼可能把所有積蓄借給他,再說了我自己還要買房子。 被我拒絕後,他臉色不善的走開了。 到了晚上,老婆就跟我大吵一場。本來我以為只是正常的夫妻吵架,可是到了後面我聽到了她跟丈母娘的電話後才發現原來根本不是這回事,他們家還在想著結婚時候我沒有付彩禮的事情。 而且小舅子借錢其實就是變相要彩禮,這筆錢借出去就不會再給我。 聽到這裡我已經抑制不住心中的憤怒,直接了當的跟她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