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付了若瑄相對較高的聘金,這婚事就定了下來。 本來酒席都定好了,可這時我們才知道,若瑄懷孕了。
妊娠反應很嚴重,不敢舉行婚禮,這的確令人遺憾,我們只好把提前三個月預定的酒席給退了。
沒有舉行婚禮,親家夫婦很是不滿,他們把這些不滿都帶到了我兒子和媳婦的婚姻中。
在他們的婚姻中參與過多,我和老孫躲得遠遠的,我們早就搬回到東站那裡去住了。
可我們躲得再遠也沒有用,當孫子出生的時候,媳婦若瑄找到了我,說她媽沒有退休,請我幫她帶孩子。
我說她可以請育兒保姆啥的幫忙,她說我兒子的工作情況比較特殊,她需要我們幫忙,兒子也請我們過去,我和老孫就去了。 若瑄對我還挺好的。
每天都會喊「媽」,親家母偶爾過來指導,她說什麼我都不用吭聲,若瑄會給她解釋過去,還說我畢竟在幼兒園工作過,帶孩子帶得好著呢。
那天兒子和我商量,說若瑄想把她的名字加在房產登記上,問我行嗎?我斬釘截鐵的說肯定不行。
兒子說房子是我們買的,我說不行肯定不行。 若瑄後來又試探過我的口風,我搖頭不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