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清早,我回家幫我媽媽拿點東西,我還以為自己走錯了家門,因為裡面的家具被搬一空,當我看到桌上的紙條時,不禁怒火中燒。
紙條是李蘭留下的,上面說,「房裡我買的家具我搬走了,這是我應得的,原本想著婚姻能夠湊合下去,但你媽既然生病了,我也不想給自己找麻煩,就乾脆離了吧,孩子我帶走了,以後你想看打個電話就是了,旁邊的協議書趕緊簽了吧,咱們好聚好散」
看完裡面的內容,我怒火中燒,特別是靜置在一旁的離婚協議書,那麼晃眼,讓我覺得莫名的諷刺。
都說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這話還真是說的對啊,原來,認清一個人也只是需要幾秒的時間,呵呵呵。
大家怎麼看:
網友1:支持女主。男人哪來的臉憤怒呢?
網友2:你妻子做的對,婚離晚了,你這個媽寶男,不配有婚姻,和你媽媽過吧。
網友3:你媽種的因,你得果。你還怪到人家頭上。你活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