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樣,他們成功把我養老的話題,變成了他們要房子的話題。
但我卻弱弱地回了句:「兩個孫子都打算結婚了,這分兩套房出去,那我住哪?
住你家,還是住你家?」我指了指兒女。
兒媳率先說:「爸,這個我們都商量好了,你那麼老了,為了你的晚年過得好,你就去市裡的養老院吧,有很多大領導都在那裡養老,護工也超級棒,還有你最喜歡的麻將,裡面都有,你住在裡面絕對享福!」
女兒女婿也應聲接道:「對對對,爸,平時我們也會去看你,過年過節一樣可以回家的!」
兒女們都把養老院說得十分美好,但我卻一句:「我就想去你們家,跟你們住,我老了,也應該享享兒女的福氣了!」兒女聽到我這樣說,一個個都沒再說話,過年那場飯局,也在不言之中,悄悄散去。
年後,我再次一個個電話打過去,說只要誰給我養老,我的房子就優先給誰!讓我沒想到的是,兒女卻說我做事太霸道,不考慮他們的感受,說我有更好的養老方式不選擇,非要來增加他們的生活壓力。
他們這樣說我,我也蠻不講理,嗆了他們幾句:「你們都不給我養老,那麼房子也不會給你們!」畢竟養兒防老,我都七旬了,隨時也會突發疾病,我唯一想要的是兒女陪伴,難道這有錯嗎?
兒子也生氣起來,說我倚老賣老,更說我不懂得法律,我現在不給他們,但等我走了之後,那房子依舊會變成他們的。
女兒也差不多用這樣的意思跟我說過,在他們的態度上,我看見了他們那令人心寒的嘴臉:只要房子,就不要我這個老頭子!
今年我肺不好住了醫院,很多人都建議我得跟兒女住了,這樣萬一病犯了,還能有人發現,也有人照顧。
但兒女的意思,只肯讓我請保姆或去養老院,就不肯讓我去他們家住,更不會來照顧我。
一個個說上班忙、沒時間沒精力,但卻都是冷漠的藉口。
兒女這般對我,讓我心寒至深,於是我也做出了一個比兒女更無情的選擇。
房子我真不給他們了,前陣子,我去公證處做了個房產公證,我還活著,一套房子拿來出租,一套自住,等我走後,兩套房子都捐獻給公益基金會。
不管未來房價漲到多少,我一份房產都不會給兒女留,他們以為我拿他們沒辦法,如今我拿著這公證書跟他們說了後,卻一個個慌了,急了。
但我也沒有為此改變,反正,每個月我的退休金可以讓我請保姆湊合生活,對於兒女養老,我也已經無望了。
你們可以說我無情,但我卻覺得這是我的自由,就像兒女養不養我老一樣,他們有選擇,我也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