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講一個真實的故事。
宋健(化名)把自己出軌前後的過程和心理,總結了三個階段。首先第一個階段,是他剛認識那個女人,並動了那種心思的時候。每天和妻子睡在一起,腦子裡卻想著另一個女人,以及經常性地跟人家約會、吃飯、逛街。
其實在這個過程中,宋健的內心也是矛盾的,因為他很清楚自己是愛妻子的,又不知道為何會對另一個女人如此著迷。
每當看到妻子任勞任怨地替他操持著家庭的時候,更是會生出無比的悔恨與自責。
然而那種悔恨與自責,等走到第二階段,也就是「得償所願」,事實出軌的時候,全部都消失了。準確來說,並不是消失了,是被激情和歡愉的感覺掩蓋了。
要知道這種事情,肯定會有片刻的歡愉,那個時候也是他和情人相處最激情、最神秘、最歡快的時候。這個時候,宋健哪裡還能想到妻子,甚至於對其充滿了厭棄,覺得妻子的存在,阻礙了他的幸福,就是不能自由地跟情人在一起。
於是這種感覺,也讓宋健發生了「愛」的錯覺,他想通了,自己可能是真愛情人的,否則他該怎麼來解釋那段時間內自己的行為、情感和思想呢?
畢竟他可是恨不得卷著鋪蓋,想直接與情人長相廝守的,完全不想回家,為了不回家,也找盡了理由。
終於等到第三階段,新鮮感過去了,他才知道這一切都是荷爾蒙在背後作祟原因。對情人的感覺,來得快,去得也快,唯一不變的就是在回到家裡時,那顆篤定的心,踏實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