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把這些年所有的積蓄都拿了出來,也只有30萬。
兒子薪水四萬,媳婦薪水兩萬多,就算不吃不喝也要好幾年才能存到30萬。
況且媳婦還懷孕了,將來孩子出生以後,用錢的地方更多。
媳婦讓母親把當時我們拿的88萬聘金先拿出來給他父親治病。
可他父親聽後說什麼也不肯,說那是給他小兒子留著結婚用的,誰也不能動
如果要拿那筆錢去換他的命,他寧可不治。
那老頭兒也是倔強的很,說著就要拔針,出院回家等死。
可是親生女兒。
能眼睜睜的見死不救嗎?
有些人勸媳婦去做保守治療。
其實癌癥晚期基本是沒什麼希望的,一味的這樣努力下去,到頭來只能人財兩空。
可是媳婦面對著病床上兩頰落淚的父親,哪裡聽得進去。
說沒有父親就沒有她的今天,只要有一線希望就要去做手術。
萬般無奈下,兒子東拼西湊,跟朋友借了120萬,給親家公做了手術。
跟人借錢,那是要還的。
兒子為了早一點兒把借別人的錢還上,白天上班,下了班晚上就去跑計程車,經常跑到深夜。
從小沒有吃過苦的兒子,這下倒是被生活捶打得不輕。
雖說這條路是他自己選擇的,可我這個親媽到底還是看在眼裡,疼在心裡。
可是我心疼又有什麼辦法呢?
我和老伴兒也都是工薪階層,每個月退休金加起來也就幾萬塊。
咬著牙全款給兒子買了房子,置辦了裝潢,手裡剩下的錢還要再給他們籌辦婚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