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發前,婆婆又從房間裡翻出兩盒糕點送到我手上,「兒媳,這是前兩天別人送你公公的,我去好幾個地方看過了,6百多塊一盒,裡面分量也不多,我自己沒捨得吃,便宜你了,拿回去給親家肯定有面子,他們一輩子怕是沒吃過這麼貴的糕點。」
這樣的話在我聽來,顯得格外刺耳,但還是強忍著心裡的不痛快,「這麼貴重,您還是留著自己吃吧,而且也騰不出手了,不如您給拿點錢,我也好聊表心意。」
聽聞此言,婆婆的腦袋瓜搖得像撥浪鼓似的,「給父母養老是兒子的事,沒有問女兒要錢的道理,你大包小裹帶了一大堆東西,他們高興都來不及。」
回去的路上,丈夫還數落我分不清裡外,嫁過來就是他們家的人,給足我面子了,不能蹬鼻子上臉。到家後,看到父母臉上的皺紋,我頓時作出了一個決定,那就是離婚,堅決不和這種沒人情味的一家過了。
走過了彎路才體會到父母當初的道理,婚姻裡的失望,不是一朝一夕的,人品和契合的三觀才是愛情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