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這麼說了,兒媳婦還是不停的給我打電話,催著我回去。 我想好了,我和女兒在三亞所有的消費都由我來買單。
以前都是女兒給我花錢,從來沒為女兒花過錢。 其實,我在兒子家這麼多年,出錢又出力的,都是心甘情願的,也我算對得起他們了。
都說人心換人心,怎麼到兒媳婦這就不靈了呢? 兒媳婦沒有感恩之心,也就算了,還處處算計我,連親家母都算上。
最可氣的是,親家母也是當媽的,女兒算計婆婆,糊弄婆婆,她不但不教育女兒,還和女兒穿一條腿褲子,說不定還誇女兒聰明呢。 我之所以將計就計,不是怕誰?
是不想撕破臉,更不想讓兒子難做。 我想好了:從三亞回去以後, 在女兒家附近租個房子,給女兒女婿做好飯,讓女兒也可以天天回娘家了。
兒媳婦求我回去,我也不會回去了,希望她好自為之吧。 你們說我這樣做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