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你是在什麼時候意識到要和他分手的?
知乎上有個題主說:
「當他說了無數次愛我的話,卻沒為我做過一次有用的事的時候。」
她說她和男朋友從大學就開始戀愛,在一起五六年了,感情一直很穩定。
提出分手這兩個字,她心如刀割。
可一想到這些年男朋友的所作所為,她又如釋重負。
她男朋友算是一個很聽話的人,沒有花花腸子,身邊也沒有鶯鶯燕燕。
從不和別的女生曖昧,手機她隨時可以查看。
而且他很幽默,會講笑話逗她開心。他的脾氣也好,從來沒對她說過一句重話。
可他的好,也僅限於此了。
戀愛五六年,他沒有為她過過一次生日和情人節。
在學校時,他說手頭緊,自己還是學生,沒那麼多錢。
工作後,他說都是成年人了,別搞那些虛的。
他們談的是異地戀,每次見面,都是女生去找男生。
女生去到那邊,住宿、吃飯、搭車、遊玩,所有的費用,都是她自己出的。
分手的當天,網上正流行著「秋天的奶茶」這個梗,女生給男生也發了這個,跟他說:
「我也想喝秋天的第一杯奶茶。」
其實她只是想試一試他,沒有真的要喝。
結果他說「你都多大的人了,還玩這套」,然後他發了一個0.01的紅包,還開玩笑說:
「拿去,可別說我捨不得為你花錢。」
女生點開紅包後,當時就提出了分手。
儀式感並不貴,窮和敷衍是兩碼事。
如果是十七八歲的年紀,把愛情看得比一切重要,可能會覺得這沒什麼,只要你的心在我身上就夠了。
但到了二十七八歲的年紀,再多的海誓山盟都不如早晨的一杯豆漿,肚子餓時飯桌上冒著熱氣的一碗面來得實在。
像王漫妮說過的:
「我這個年紀,只喜歡看得見,摸得著,抓得住的東西。」
一百句「我愛你」,都不如一句「你拿著」、「我去接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