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都不滿意。這次也一樣,我們還是不滿意。上了年紀,見過的人和事情多了,有時候直覺還是很準的。準兒媳婦,看著就不是什麼好相處的人,眼中充滿算計。
但兒子喜歡,我們又能說什麼呢?之前委婉勸過,兒子都沒選擇分手,現在都說要結婚了,我們再跳出來說不同意,就像是跳樑小丑。
於是我們勉強同意了,並且看在兒子的面子上,給足了女方體面。按理說,我和我老公就這麼一個兒子,結婚成家卻在準兒媳婦的老家,我們完全可以不按照娶兒媳婦的婚嫁流程。
但我們還是沒有為難小兩口,在談婚論嫁的時候,準備好好配合,彩禮、婚房、婚禮,我們都願意拿出誠意。
結果可好,婚房和婚禮我們承擔之後,在彩禮上,親家還是獅子大開口。給出來的理由是我們在老家,離這邊太遠,以後帶孩子什麼的,肯定是女方父母付出多,所以多要點彩禮,是理所應當的。
我當時就氣笑了,眼看兒子也幫著自己女朋友,我也懶得扯皮。於是就問兒子,我說:「你未來丈母娘的話,你也聽到了。她的意思是以後你們的孩子,她來帶。
以後你們的忙,她來幫襯。以此要彩禮,還不給嫁妝。你覺得你們小兩口子和你老丈人家,能做到嗎?能做到的話,那爸媽就答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