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說,在這種情況下,我就應該一直在陳大媽家當保姆才對,只是後來考慮到,我年齡偏大已經不再適合干保姆工作了,再加上。
現在我的一對子女也已經有了很不錯的事業和幸福的家庭,那麼他們就執意讓我回家享清福,而不讓我在外面辛苦漂泊了。 於是就在今年的上半年,我主動向陳大媽提出了辭職,雖然當時陳大媽一萬個不情願。
可當我說出其中的原因之後,她也最終表示了同意,只是在我離開陳大媽家的時候,陳大媽就非要讓她的兩個女兒,往我的銀行卡裡面打了十萬塊錢,她說這是我辛苦照顧她十年,她給我發的獎金。
雖然我執意不肯要,可在陳大媽和她兩個女兒的一再堅持下,我就只好選擇了接受,由此我也真心覺得,這輩子能遇到像陳大媽這樣的好僱主,就真的是我莫大的福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