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把兒子和兒媳叫過來,把我們家的財產情況一一羅列了出來,並告訴他們們,沒有哪條規定我們的財產必須是留給他們的,我們的財產由我們支配,說不定哪天我們不高興了,把所有的財產捐了也是有可能的。
其實也只是嚇唬他們的,一輩子辛苦掙來的錢,只有一個兒子不給他還給誰。但不這麼唬他們,以前發生的事恐怕還會愈演愈烈。
我要讓他們知道,我們對他們的好不要覺得那麼理所應當。 經過保姆和我說捐財產的事後,兒媳在家的態度收斂了許多。或許也是看在我們身後的財產的份上,至少面上不敢給我氣受了,對我也客氣了。
前兩年,我們又掏錢給他們換了車,換了房,這次兒媳主動分攤一小部分裝修款,雖然不多,但至少感受到了對我們付出的尊重吧,人老了,想要的不就是這些嗎? 這幾年與兒子一家的相處,我算是看明白了。
其實,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都是商業模式,如果不能為對方創造價值,那麼即將會被淘汰,這就是人性。即便是親人也不例外。 如果我手中沒有錢沒底氣,對兒子兒媳一家就沒有價值,在他們家我就是累贅。
相反,有利用價值就能處得好。人與人之間就是這樣。 正如邱吉爾所說:「沒有永遠的朋友,也沒有永遠的敵人,只有永遠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