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公婆來過一次我家,和我爸媽商量我們結婚的事,婚禮的日期定在國慶節,公婆說聘金和送來我家過門的東西,都會在前一天按我們家的要求送過來。
我們這邊的習俗是,在結婚前一天,婆家要派人送來聘金和女方家裡擺喜酒要用的東西,比如喜糖和菸酒。 考慮到婆家確實困難,結婚開銷也很大,我們家就只要求婆家送來一些喜糖,菸酒就免了。
到了婚禮的前一天,老公的哥哥和表弟開著車送來了10萬塊錢(約45萬台幣)的聘金,還送來了滿滿一後備箱的喜糖,據說整整5百盒。 我還在納悶,一向摳門的婆婆怎麼這麼大手筆,可是等把喜糖搬到了家裡,我傻眼了,這不是5百盒喜糖,而是5百個空盒子。
我家這邊的習俗是娘家在婚禮前一天擺梳頭酒,當時很多親戚都在家裡,我媽一下子就紅了眼眶,但是什麼也沒說,只是偷偷吩咐堂哥趕緊去街上買幾十斤糖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