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列印社幹活的幾年,弟弟也上初中了,由於爸媽的溺愛,他在學校就是個混世小魔王,爸媽經常被叫到校長辦公室談話,還沒畢業就被學校勸退了。
18歲那年,爸媽拿出我的身份證說,已經給我聯繫好了廠子,讓我跟著村裡的一個親戚去廠里干,他們嫌列印社給的工資少,說要攢錢給弟弟說門親事。
在列印社幹活,讓我長了很多世面,接觸了在各行各業工作的人,通過和他們聊天,我知道要想徹底擺脫父母的壓榨,一定要先經濟獨立。 也許這次去廠里打工遠離他們是一次機會,臨行前,我去鄰居嬸子家和她告別,這麼多年的照顧,我已經把她當作比媽媽還親的親人。
親戚說的工廠在沿海地區,是一家製鞋廠。我剛到鞋廠報道,爸爸就通過親戚和廠里領導通了電話,我每月的工資除了留800塊用於日常開支,其餘的都打到他的帳戶上,直接對我實行了經濟上的控制。
姐不再是當年的小綿羊任人宰割,每月只有800塊的生活費,大不了少吃一頓,慢慢的錢就省出來了,周末休息的時候,我去做人偶廣告,一天就能賺200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