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照這麼說,大伯後代就沒有「全和」的人家了嗎?不是,小堂弟劉金因為出去打工,認識了一個女孩,後來兩人到女方落戶,有了一雙兒女。 聽母親說只有小堂弟一家過的像個樣子。 這也算是不幸中的萬幸吧。
大伯大媽一輩子那麼精明強幹,為啥一代不如一代呢?匯總一下就是把事做絕了,沒給兒孫留後路。 奶奶在世的時候一開始自己過,住在兩個兒子給她蓋的兩間小屋裡。後來歲數大了,我父親建議把奶奶接到家裡住,或者兩家輪著過也行。
誰知道大伯咆哮道:「讓她就在小屋裡自生自滅吧!哪有空顧上她?」 因為那時候他的兩個孫子犯事了,他正發愁呢。 但我父母怎麼能不管?
最後只好把奶奶接到我們家,由我父母照顧,一直到81歲去世,停喪也在我們家。 按老規矩奶奶棺槨應該在長子家才合規矩,但大伯大媽這時候感覺麻煩不說,還無利可圖(老家白事都要搭錢),就不再提。
大媽在三堂哥去世後第二年,把腿摔折了,在床上躺了一年多,二嫂和我母親給她送點飯,可沒堅持一年也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