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聽到這樣的話很生氣,為什麼呢?當初我們離婚我是凈身出戶,我一個女人帶著閨女離開婆家,婆家人一分錢都沒有給我,之後我前夫也沒有出過一分錢撫養費。
我還記得我們剛離婚不久的時候,我女兒生了一場大病,當時我想讓前夫出一部分錢,但是他非常硬心腸,還說女兒是歸我的,跟他沒有關係了,以後有什麼事都不要找他。
所以之後這幾十年,無論我們過得怎麼樣我都沒有找過他們,就連女兒結婚我也沒有通知婆家人。 父母沒有盡撫養義務,女兒有義務贍養嗎?我不知道法律上是怎麼規定的,但在我心裡,我女兒是完全可以不管前夫的。
這麼多年他沒有出過錢也沒有出過力,就連當初生病他都能那麼絕情,說出女兒跟他沒關係這樣的話。我女兒不管他也是應該的。 可如今呢?完全忘記了當初自己說的話。
而且我前夫後面是再婚了的,還生了兩個兒子,就算要養老,也是應該先找兒子。 所以我對前夫的態度很差,我臭罵了他一頓。結果前夫說:「再怎麼樣我也是孩子的父親,要沒有我能有今天的她嗎?
我現在年紀大了,身體都是病,每個月光要錢就要花三千多,之前我都是跟著兩個兒子過的,現在輪到女兒管我不是很正常嗎?反正我不管,以後我就跟閨女住一起。」